原标题: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 北京奥宇水泥制品厂被罚3万元
千龙网北京9月11日讯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8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奥宇水泥制品厂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3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5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24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5月2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奥宇水泥制品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便正式投入使用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奥宇水泥制品厂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